一、
維運範圍與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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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運範圍包含本案所牽涉之軟硬體設備,維運期間之服務內容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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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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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完善之維運管理機制,有效提供本機關所需之維護與營運需求。 |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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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於作業功能之延續性及與系統作業週邊軟硬體環境之全安性,進行系統漏洞補強更新,並應配合更新作業環境並重新編譯連結應用系統,並對應用系統進行適度之修正。 |
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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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運管理內容:日常的維護運作硬體、作業系統、應用軟體、資料庫、系統報表、使用者相關報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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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自我診斷告警子系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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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診斷的參數維護、告警的維護處理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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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監控子系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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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音網路流量監控、語音閘道器之監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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障礙申告排除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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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障礙、硬體障礙、線上排除通話障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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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定期維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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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週期性保養(月、季保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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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通安全防護能力人員安全管控、實體及環境安全管控、網路安全管控、系統存取安全管控 |
二、維運組織與人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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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維運期間,指定維運負責人1人(及其代理人),並檢附其經歷等相關基本資料,經教網中心同意後全權負責維護、營運、諮詢、服務等事宜。 |
2. |
常設組織及配置軟硬體專業人員以維持系統之維護與正常運作。 |
三、效能驗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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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視建置單位需要提供使用情形統計分析報表,並提出效能驗證採用之工具、方法及衡量標準。 |
2. |
效能驗證週期由建置單位提出需求。 |
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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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述各階段效能驗證,倘有改善事項,於建置單位提出後10個日曆天日內完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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